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菏澤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承辦機構 | 菏澤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基本編碼 | 00012313300201 | 實施編碼 | 11371700MB286164883000123133002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事項版本 | 20.0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通辦范圍 | 暫無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 網上辦理 快遞申請 |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是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柴晴雯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0530-5127160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綜合受理101-106號窗口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
行使層級 | 市級 | 權限劃分 | 暫無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數量限制 | 暫無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是否公示 | 是 |
聯辦機構 | 暫無 | ||
辦理方式 | 暫無 | 是否一次辦好 | 否 |
網辦深度 | 全程網辦 | ||
本事項支持 | 互聯網咨詢 互聯網收件 互聯網預審 互聯網受理 互聯網辦理 | ||
受理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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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窗口咨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綜合受理101-106窗口 咨詢電話:0530-5127160 咨詢網址:http://hzzwfw.sd.gov.cn/hz/message?null 咨詢郵箱地址:zhslz@hz.shandong.cn |
||
監督投訴方式 |
窗口投訴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123號投訴建議窗口 投訴電話:0530-5168930 投訴網址:http://hzzwfw.sd.gov.cn/hz/message?null 投訴郵箱地址:zhslz@hz.shandong.cn |
||
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綜合受理101-106窗口 窗口名稱:綜合受理窗口 窗口編號:101-106 受理時間: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介質(形式) | 紙質材料份數 | 紙質材料規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樣表 | 來源渠道 | 來源渠道說明 | 材料必要性 | 對應電子證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報須知 | 受理標準 | 提供材料依據 | 備注 |
---|---|---|---|---|---|---|---|---|---|---|---|---|---|---|---|---|
(一) | 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展開】 |
文本類; |
紙質、電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無 | 符合法定形式 | |||||
(二) | 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1張。 【展開】 |
其他; |
紙質 |
1份 |
小2寸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無 | 清晰 | |||||||
(三) | 《山東省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展開】 |
文本類; |
紙質、電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無 | 符合法定形式 | |||||
(四) | 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展開】 |
文本類; |
紙質、電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無 | 無 | |||||
(五) | 申請人身份證明 |
文本類; |
紙質、電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無 | 清晰 |
-
受理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受理材料 審查標準
符合要求 -
辦結 2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打印護士執業證書 審查標準
符合要求 -
申請 3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提交申請表等材料 審查標準
符合法定形式 -
送達方式 窗口領取
郵寄送達
護士執業證書 | |
結果名稱 | 護士執業證書 |
---|---|
結果文書類型 | |
結果樣本 |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 |
制定機關 | |
---|---|
依據名稱 |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
發布號令(文號) | (國發〔2019〕6號)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護士執業醫療機構由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部門批準設立的,下放至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部門;護士執業醫療機構由縣級衛生健康部門批準設立或備案的,下放至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 | |
制定機關 | |
---|---|
依據名稱 | 《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2008年衛生部令第59號公布,2021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7號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六條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健康標準。 第八條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向批準設立擬執業醫療機構或者為該醫療機構備案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
《護士條例》 | |
制定機關 | |
---|---|
依據名稱 | 《護士條例》 |
發布號令(文號) | 2008年國務院令第517號公布,2020年《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醫療衛生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護士配備標準和在醫療衛生機構合法執業的護士數量核減其診療科目,或者暫停其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國家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違反本條例規定,護士的配備數量低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護士配備標準的; (二)允許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的人員或者允許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延續執業注冊有效期的護士在本機構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的。 |
《護士條例》 | |
制定機關 | |
---|---|
依據名稱 | 《護士條例》 |
發布號令(文號) | (2008年國務院令第517號公布,2020年《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護士執業,應當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下放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 | |
制定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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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下放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號令(文號) | 國衛醫發〔2019〕37號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9〕6號)規定,護士執業醫療衛生機構由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護士執業注冊(含首次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等,下同)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放至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護士執業醫療衛生機構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立或備案的,護士執業注冊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放至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
《護士條例》 | |
制定機關 | |
---|---|
依據名稱 | 《護士條例》 |
發布號令(文號) | 2008年國務院令第517號公布,2020年《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七條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應當具備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在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 第八條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應當向批準設立擬執業醫療機構或者為該醫療機構備案的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收到申請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準予注冊,并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 |
是否收費:否
行政復議 | |
部門 | 菏澤市人民政府 |
---|---|
地址 | 菏澤市和平路1281號 |
電話 | 0530-5127118 |
行政訴訟 | |
部門 | 菏澤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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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澤市開發區中山路東段66號 |
電話 | 0530-5192521 |
暫無中介服務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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