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礦權人對遺留的鉆孔、探井、探槽、巷道或者形成的危巖、危坡未進行回填、封閉,或者未采取其他消除地質(zhì)災害隱患的措施,造成礦山地質(zhì)環(huán)境破壞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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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礦權人對遺留的鉆孔、探井、探槽、巷道或者形成的危巖、危坡未進行回填、封閉,或者未采取其他消除地質(zhì)災害隱患的措施,造成礦山地質(zhì)環(huán)境破壞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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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實施主體 |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 承辦機構 | 菏澤市自然資源綜合執(zhí)法支隊 |
| 基本編碼 | 370215062000 | 實施編碼 | 11371700MB2854894A3370215062000 |
| 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 事項類型 | 行政處罰 | 辦理形式 | |
| 受理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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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詢方式 |
咨詢電話:0530-5389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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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投訴電話:0530-5389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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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菏澤市開發(fā)區(qū)丹陽辦事處中華路659號106室 受理時間: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辦公時間: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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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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