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開山、采石、開礦等破壞景觀、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動的,在風景名勝區內修建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設施的,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的行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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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開山、采石、開礦等破壞景觀、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動的,在風景名勝區內修建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設施的,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的行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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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菏澤市林業局 | 承辦機構 | 菏澤市林業技術服務中心 |
基本編碼 | 370215199000 | 實施編碼 | 11371700004478722G3370215199000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事項版本 | 6.0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通辦范圍 | 暫無 |
事項類型 | 行政處罰 | 辦理形式 | 暫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是 |
行使層級 | 市級 | 權限劃分 | 暫無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數量限制 | 暫無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聯辦機構 | 暫無 |
辦理方式 | 暫無 | ||
處罰適用種類 | 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 | 行政管理相對人 |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
網辦深度 | 信息發布 | ||
本事項支持 | 暫無 | ||
受理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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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咨詢電話:0530-7358916 |
||
監督投訴方式 |
投訴電話:0530-7358989 |
||
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菏澤市牡丹區長城東路2199號808室 受理時間:5月-9月夏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2: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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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暫無
-
立案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對發現的違法案件進行受理 3個工作日 具有執法證相關工作人員 菏澤市林業局 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 菏澤市林業局相關科室 立案 審查標準
根據初步線索和材料,存在違法行為 -
調查取證 2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對案件進行調查 5個工作日 具有執法證相關工作人員 菏澤市林業局 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 菏澤市林業局相關科室 調查筆錄 審查標準
是否符合山東省林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相關規定,調查程序合規性 -
調查終結 3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調查完畢,告知當事人 3個工作日 具有執法證相關工作人員 菏澤市林業局 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 菏澤市林業局相關科室 書面報告 審查標準
是否符合山東省林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符合林業法律、法規規定,處罰程序合規性 -
決定 4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作出處罰 3個工作日 具有執法證相關工作人員 菏澤市林業局 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 菏澤市林業局相關科室 根據調查結果實際情況,分別作出決定 審查標準
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本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
送達方式 郵寄送達
行政處罰決定書 | |
結果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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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文書類型 | 其他 |
結果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