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利用營業場所制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內容的信息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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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菏澤市文化和旅游局 | 承辦機構 | 本事項無承辦機構 |
基本編碼 | 370222057000 | 實施編碼 | 11371700MB285721957370222057000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事項類型 | 行政處罰 | 辦理形式 | |
受理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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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咨詢電話:0530-5535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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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方式 |
投訴電話:1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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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牡丹區牡丹北路菏澤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5樓506室 受理時間: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申報材料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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