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對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設施、設備、器材、危險物品和作業場所,擅自啟封或者使用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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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對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設施、設備、器材、危險物品和作業場所,擅自啟封或者使用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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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菏澤市應急管理局 | 承辦機構 | 本事項無承辦機構 |
基本編碼 | 370225305000 | 實施編碼 | 11371700MB2853066Q3370225305000 |
實施主體性質 | 受委托組織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事項類型 | 行政處罰 | 辦理形式 | |
受理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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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咨詢電話:05305788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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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方式 |
投訴電話:05305310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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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菏澤市北外環路應急管理局5001號 受理時間:工作日8:30-11:00;14:30-18:00 |
申報材料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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