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生產、銷售以及在經營性服務或者公益活動中使用劣質纖維制品的,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偽造、冒用質量標志或者其他質量證明文件的,偽造產地、偽造或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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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生產、銷售以及在經營性服務或者公益活動中使用劣質纖維制品的,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偽造、冒用質量標志或者其他質量證明文件的,偽造產地、偽造或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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