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融資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有關規定,對其負責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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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承辦機構 | 山東省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地金融監管科 |
基本編碼 | 370257024005 | 實施編碼 | 11371700334362810H7370257024005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事項版本 | 17.0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通辦范圍 | 暫無 |
事項類型 | 行政處罰 | 辦理形式 | 暫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否 |
行使層級 | 分級管理 | 權限劃分 | 暫無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數量限制 | 暫無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聯辦機構 | 暫無 |
辦理方式 | 暫無 | ||
處罰適用種類 | 罰款 | 行政管理相對人 | 民間融資機構 |
網辦深度 | 信息發布 | ||
本事項支持 | 暫無 | ||
受理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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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窗口咨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人民路與永昌路交叉口中達地產大廈19樓地金融監管科 咨詢電話:0530-538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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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方式 |
窗口投訴地址:山東省菏澤市人民路與永昌路交叉口中達地產大廈19樓地金融監管科 投訴電話:0530-538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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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菏澤市人民路與永昌路交叉口中達地產大廈19樓地金融監管科 受理時間: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夏季(5月-9月)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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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暫無
-
立案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對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無 李洪光 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主任科員 地方金融監管科 立案 審查標準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 -
調查取證 2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對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 無 李洪光 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主任科員 地方金融監管科 取證結果 審查標準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 -
行政處罰 3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無 李洪光 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主任科員 地方金融監管科 處罰或不予處罰 審查標準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 -
結案 4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行政處罰結案表 無 李洪光 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主任科員 地方金融監管科 結案完畢 審查標準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 -
送達方式 窗口領取
行政處罰決定書 | |
結果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
結果文書類型 | 其他 |
結果樣本 |
【地方性法規】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 | |
制定機關 |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
---|---|
依據名稱 |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 |
發布號令(文號) | 2016年3月30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2016年3月通過)第五十五條:地方金融組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有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可以對負責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予以通報。 |
是否收費:否
行政復議 | |
部門 | 菏澤市人民政府 |
---|---|
地址 | 菏澤市和平路1281號 |
電話 | 0530-5127120 |
行政訴訟 | |
部門 | 菏澤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澤市開發區中山路東段66號 |
電話 | 0530-5192521 |
暫無中介服務
1、無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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