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菏澤市商務局 | 承辦機構 | 菏澤市商務局 |
基本編碼 | 370221073000 | 實施編碼 | 1137170000447801XB7370221073000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事項版本 | 17.0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通辦范圍 | 暫無 |
事項類型 | 行政處罰 | 辦理形式 | 暫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是 |
行使層級 | 分級管理 | 權限劃分 | 暫無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數量限制 | 暫無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聯辦機構 | 暫無 |
辦理方式 | 暫無 | ||
處罰適用種類 | 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 暫扣或吊銷許可證 | 行政管理相對人 | 資質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 |
網辦深度 | 信息發布 | ||
本事項支持 | 暫無 | ||
受理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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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咨詢電話:0530-6222178 |
||
監督投訴方式 |
投訴電話:0530-622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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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菏澤市開發區丹陽街道曹州路699號市商務局商貿流通科310 受理時間: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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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暫無
-
受理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按照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 7個工作日 武卿 商貿流通科 科長 310辦公室 辦結 審查標準
按照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 -
送達方式 郵寄送達
其他
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 |
結果名稱 | 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
---|---|
結果文書類型 | 其他 |
結果樣本 |
【行政法規】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6月1日剛剛出臺,處罰細則目前暫未出臺 | |
制定機關 | 國務院 |
---|---|
依據名稱 |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6月1日剛剛出臺,處罰細則目前暫未出臺 |
發布號令(文號) | 國令第715號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二十一條 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資質認定書: (一)出售不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 (二)出售不能繼續使用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 (三)出售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標明“報廢機動車回用件”。 |
是否收費:否
行政復議 | |
部門 | 菏澤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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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澤市和平路1281號(菏澤市司法局) |
電話 | 0530-5127118 |
行政訴訟 | |
部門 | 菏澤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澤市經濟開發區中山路66號 |
電話 | 0530-5192521 |
暫無中介服務
1、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可以出售嗎
可以破碎后出售給再生資源公司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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