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辦機構 | 本事項無承辦機構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基本編碼 | 37201205800206 | 實施編碼 | 11371700004478378H3372012058002 |
實施主體 | 菏澤市司法局 | 事項版本 | 12428.0 |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
特別程序時限 | 暫無 | 特別程序種類 | 暫無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聯辦機構 | 暫無 | 行使層級 | 市級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通辦范圍 | 暫無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 網上辦理 快遞申請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是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韓春慧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0530-5383322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綜合受理113號公共法律服務窗口 山東省 菏澤市 牡丹區 | ||
網辦深度 | 全程網辦 | ||
本事項支持 | 互聯網咨詢 互聯網收件 互聯網預審 互聯網受理 互聯網辦理 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
受理條件 |
|
||
咨詢方式 |
窗口咨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綜合受理113號公共法律服務窗口 咨詢電話:0530-53833022 咨詢網址: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 咨詢郵箱地址:hzsfjgzglk@hz.shandong.cn |
||
監督投訴方式 |
窗口投訴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123號投訴建議窗口 信件郵寄的接收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123號投訴建議窗口 投訴電話:0530-5168930 投訴網址: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 |
||
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綜合受理113號公共法律服務窗口 窗口名稱:公共法律服務 窗口編號:113號 受理時間: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介質(形式) | 紙質材料份數 | 紙質材料規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樣表 | 來源渠道 | 來源渠道說明 | 材料必要性 | 對應電子證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報須知 | 受理標準 | 提供材料依據 | 備注 |
---|---|---|---|---|---|---|---|---|---|---|---|---|---|---|---|---|
(一) | 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收養證等) 【展開】 |
文本類; |
紙質 |
1份 |
通用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申請人自備 |
根據公證機構實際自行制定 |
必要 |
無 | |||||
(二) | 證明婚姻關系的證明材料(如結婚證、離婚證、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等) 【展開】 |
文本類; |
紙質 |
1份 |
通用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申請人自備 |
根據公證機構實際自行制定 |
必要 |
無 | |||||
(三) | 申請人主體資格或身份證明材料 【展開】 |
其他; |
紙質 |
1份 |
通用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申請人自備 |
縣區級公安部門核發 |
必要 |
無 |
-
申請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當事人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事項 3 侯金亮 無 審查標準
符合法定條件 -
受理公證申請 | |
結果名稱 | 受理公證申請 |
---|---|
結果文書類型 | 其他 |
結果樣本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
制定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
制定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
是否收費:是
收費項目名稱 | 公證費 |
---|---|
收費標準 | 山東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
是否允許減免 | 否 |
備注 | 收費類型為:公證費 |
行政復議 | |
部門 | 菏澤市人民政府 |
---|---|
地址 | 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綜合受理113號公共法律服務窗口 |
電話 | 0530-5127118 |
行政訴訟 | |
部門 | 菏澤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澤市開發區中山路東段66號 |
電話 | 0530-5192521 |
暫無中介服務
1、辦理公證是否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公證機構辦理?
可以在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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