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承辦機構 | 本事項無承辦機構 | 實施主體性質 | 授權組織 |
| 基本編碼 | 37203602700101 | 實施編碼 | 11371700MB286208583372036027001 |
| 實施主體 | 菏澤市醫療保障局 | 事項版本 | 12419.0 |
|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事項狀態 | 在用 |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
| 特別程序時限 | 暫無 | 特別程序種類 | 暫無 |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 聯辦機構 | 暫無 | 行使層級 | 市級 |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 通辦范圍 | 暫無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 網上辦理 |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是 |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鄭麗麗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0530-5610001 |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社保公積金專區8號窗口 山東省 菏澤市 牡丹區 | ||
| 網辦深度 | 全程網辦 | ||
| 本事項支持 | 互聯網咨詢 互聯網收件 互聯網預審 互聯網受理 互聯網辦理 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
| 受理條件 |
|
||
| 咨詢方式 |
窗口咨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社保公積金專區8號窗口 咨詢電話:0530-5610001 |
||
| 監督投訴方式 |
窗口投訴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123號投訴建議窗口 投訴電話:0530-5168930 |
||
| 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黃河東路3443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社保公積金專區8號窗口 窗口名稱:醫保服務窗口 窗口編號:8 受理時間: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
-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查看全部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介質(形式) | 紙質材料份數 | 紙質材料規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樣表 | 來源渠道 | 來源渠道說明 | 材料必要性 | 對應電子證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報須知 | 受理標準 | 提供材料依據 | 備注 |
|---|---|---|---|---|---|---|---|---|---|---|---|---|---|---|---|---|
| (一) | 有效身份證件 |
結果文書類; |
紙質、電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政府部門核發 |
公安部門核發 |
必要 |
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展開】 |
|
||||
| (二) | 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參保信息變更登記表 【展開】 |
表格類; |
紙質、電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申請人自備 |
可以通過網上下載或現場申領,填寫完整后單位簽字蓋章。 【展開】 |
必要 |
內容真實有效合規 | |||||
| (三) | 醫保電子憑證 |
結果文書類; |
電子 |
0份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政府部門核發 |
醫保部門核發 |
必要 |
申請事項屬于行政機關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展開】 | ||||||
| (四) | 社會保障卡 |
結果文書類; |
紙質、電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載 | 樣例下載 |
政府部門核發 |
人社部門合法 |
必要 |
申請事項屬于行政機關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展開】 |
-
辦結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審核完成后,反饋辦理結果 0 鄭麗麗 反饋辦理結果 審查標準
內容真實、有效、合規 -
受理 2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相關材料及數據 0 鄭麗麗 反饋辦理結果 審查標準
內容真實、有效、合規 -
申請 3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參保人通過現場或網上申請參保參保信息變更登記 0 鄭麗麗 反饋辦理結果 審查標準
內容真實、有效、合規 -
| 反饋辦理結果 | |
| 結果名稱 | 反饋辦理結果 |
|---|---|
| 結果文書類型 | 無 |
| 結果樣本 | |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
| 制定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 發布號令(文號)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
| 制定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 發布號令(文號)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
是否收費:否
| 行政復議 | |
| 部門 | 菏澤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 |
|---|---|
| 地址 | 菏澤市和平路1281號(菏澤市司法局) |
| 電話 | 0530-5127118 |
| 行政訴訟 | |
| 部門 |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 |
|---|---|
| 地址 | 菏澤市牡丹區昆明路與八一路交叉口西北角 |
| 電話 | 0530-5635900 |
暫無中介服務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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