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菏澤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承辦機構 | 本事項無承辦機構 |
基本編碼 | 370243013000 | 實施編碼 | 11371700004480195W3370243013000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事項版本 | 6.0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通辦范圍 | 暫無 |
事項類型 | 行政處罰 | 辦理形式 | 暫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否 |
行使層級 | 市級 | 權限劃分 | 暫無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數量限制 | 暫無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聯辦機構 | 暫無 |
辦理方式 | 暫無 | ||
處罰適用種類 | 警告 罰款 | 行政管理相對人 | 單位或個人 |
網辦深度 | 信息發布 | ||
本事項支持 | 暫無 | ||
受理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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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咨詢電話:0530-5959030 |
||
監督投訴方式 |
投訴電話:0530-595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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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菏澤市開發區永昌路166號市人防辦4樓413室 受理時間:夏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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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暫無
-
立案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對違法案件材料依照管轄范圍進行審查 1個工作日 許德利^李昱霖 市人防執法大隊^市人防執法大隊 副隊長^副隊長 市人防執法大隊^市人防執法大隊 予以立案 審查標準
符合立案條件 -
調查 2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審查受理內容 15個工作日 許德利^李昱霖 市人防執法大隊^市人防執法大隊 副隊長^副隊長 市人防執法大隊^市人防執法大隊 提出處理意見 審查標準
調查筆錄、現場勘驗筆錄等 -
決定 3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10個工作日 黃修臣 市人防執法大隊 副主任 分管領導 決定處罰或不予處罰 審查標準
調查處理意見及材料 -
辦結 4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對處罰案件辦結 3個工作日 許德利^李昱霖 市人防執法大隊^市人防執法大隊 副隊長^副隊長 市人防執法大隊^市人防執法大隊 辦結并歸檔 審查標準
處理完畢,文書材料齊全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
結果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
結果文書類型 | 其他 |
結果樣本 |
【地方性法規】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 |
制定機關 |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依據名稱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1998年10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二)未經批準,在距單獨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五十米范圍內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三)在單獨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口部預留建筑物倒塌半徑防護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其他建筑物;”;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 可以對個人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對單位并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依法賠償損失?!?/td> |
是否收費:否
行政復議 | |
部門 | 菏澤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 |
---|---|
地址 | 菏澤市黃河路立交橋東100米路南市行政復議委員會 |
電話 | 0530-5127118 |
行政訴訟 | |
部門 | 菏澤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澤市中山路66號 |
電話 | 0530-5192521 |
暫無中介服務
1、我可以提出行政復議或訴訟嗎?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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