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辦機構 | 本事項無承辦機構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基本編碼 | 37201492100301 | 實施編碼 | 11371700004478300H3372014921003 |
實施主體 | 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事項版本 | 12416.0 |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
特別程序時限 | 暫無 | 特別程序種類 | 暫無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聯辦機構 | 暫無 | 行使層級 | 市級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通辦范圍 | 暫無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 網上辦理 快遞申請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是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劉思純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0530-5310520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分中心綜合窗口9號 山東省 菏澤市 牡丹區 | ||
網辦深度 | 全程網辦 | ||
本事項支持 | 互聯網咨詢 互聯網收件 互聯網預審 互聯網受理 互聯網辦理 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
受理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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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窗口咨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0-53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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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方式 |
窗口投訴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分中心2樓204 投訴電話:0530-5161996 |
||
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分中心 窗口名稱:就業人才區 窗口編號:綜合窗口9號 受理時間: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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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
審核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受理就業創業證申領申請 1 陳丕虎 辦理就業創業證 審查標準
是否符合申領就業創業證條件 -
申請 2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申請領取就業創業證 0 陳丕虎 受理 審查標準
申請人是否在山東省內辦理過就業失業登記 -
就業創業證 | |
結果名稱 | 就業創業證 |
---|---|
結果文書類型 | 其他 |
結果樣本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
【其他規范性文件】 《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 |
制定機關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
依據名稱 | 《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
發布號令(文號) | 人社部發〔2014〕97號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一、認真落實放寬失業登記條件的有關要求 二、做好就業失業登記證明更名發放工作,根據促進就業創業工作需要,將《就業失業登記證》更名為《就業創業證》…… |
【其他規范性文件】 《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 |
制定機關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
依據名稱 | 《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
發布號令(文號) | 人社部發〔2014〕97號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一、認真落實放寬失業登記條件的有關要求 二、做好就業失業登記證明更名發放工作,根據促進就業創業工作需要,將《就業失業登記證》更名為《就業創業證》…… |
【其他規范性文件】 《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 |
制定機關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
依據名稱 | 《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
發布號令(文號) | 人社部發〔2014〕97號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一、認真落實放寬失業登記條件的有關要求 二、做好就業失業登記證明更名發放工作,根據促進就業創業工作需要,將《就業失業登記證》更名為《就業創業證》……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三十五條 第一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
是否收費:否
行政復議 | |
部門 | 菏澤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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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澤市和平路1281號(菏澤市司法局) |
電話 | 0530-5127118 |
行政訴訟 | |
部門 | 菏澤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澤市開發區中山路東段66號 |
電話 | 0530-5192521 |
暫無中介服務
1、辦理就業創業證是否收費?
《就業創業證》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辦理,如申領人選擇郵寄,由申領人承擔郵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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