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辦機構 | 本事項無承辦機構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基本編碼 | 37201492100203 | 實施編碼 | 11371700004478300H3372014921002 |
實施主體 | 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事項版本 | 12423.0 |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否 | ||
特別程序時限 | 暫無 | 特別程序種類 | 暫無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務 | 否 |
聯辦機構 | 暫無 | 行使層級 | 市級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通辦范圍 | 全國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 網上辦理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否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暫無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暫無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分中心綜合窗口9號 | ||
網辦深度 | 全程網辦 | ||
本事項支持 | 互聯網咨詢 互聯網收件 互聯網預審 互聯網受理 互聯網辦理 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
受理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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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窗口咨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0-53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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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方式 |
窗口投訴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分中心2樓204 投訴電話:0530-516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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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時間 |
受理地點: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分中心 窗口名稱:就業人才區 窗口編號:綜合窗口9號 受理時間: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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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法律救濟
- 中介服務
- 常見問題
申報材料
辦理流程
-
結果名稱及樣本
設定依據
-
收費標準及依據
法律救濟
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
審核 1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靈活就業人員失業登記審核 0 陳丕虎 辦理失業登記 審查標準
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各地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 【展開】 -
申請 2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辦理部門 辦理人職務 所在處室 辦理結果 申請辦理靈活就業人員失業登記 0 陳丕虎 受理失業登記申請 審查標準
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各地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 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 【展開】 -
靈活就業人員失業登記 | |
結果名稱 | 靈活就業人員失業登記 |
---|---|
結果文書類型 | 其他 |
結果樣本 |
【部門規章】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 |
制定機關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
依據名稱 |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
發布號令(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2018年12月14日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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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發布號令(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
【其他規范性文件】 《關于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的通知》 | |
制定機關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 |
---|---|
依據名稱 | 《關于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的通知》 |
發布號令(文號) | 人社部發〔2021〕80號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一、總體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三)提升就業失業管理服務覆蓋面。切實承擔轄區內勞動者就業失業管理服務職能,凡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含港澳臺勞動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戶籍地或參保地或就業地)進行失業登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失業登記。對處于就業狀態的,由用人單位同步申請辦理就業登記、社保登記和用工備案登記。將登記失業人員作為就業幫扶重點對象,落實聯系責任、幫扶責任,對登記信息進行動態管理 |
【其他規范性文件】 《關于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的通知》 | |
制定機關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 |
---|---|
依據名稱 | 《關于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的通知》 |
發布號令(文號) | 人社部發〔2021〕80號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一、總體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三)提升就業失業管理服務覆蓋面。切實承擔轄區內勞動者就業失業管理服務職能,凡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含港澳臺勞動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戶籍地或參保地或就業地)進行失業登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失業登記。對處于就業狀態的,由用人單位同步申請辦理就業登記、社保登記和用工備案登記。將登記失業人員作為就業幫扶重點對象,落實聯系責任、幫扶責任,對登記信息進行動態管理 |
【部門規章】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 |
制定機關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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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
發布號令(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2018年12月14日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
法條(具體規定)內容 | 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
是否收費:否
行政復議 | |
部門 | 菏澤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 |
---|---|
地址 | 菏澤市和平路1281號(菏澤市司法局) |
電話 | 0530-5127118 |
行政訴訟 | |
部門 | 菏澤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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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澤市開發區中山路東段66號 |
電話 | 0530-5192521 |
暫無中介服務
1、登記失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如何處理?
(一)被用人單位錄用的;(二)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三)已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并且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四)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六)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七)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八)終止就業要求或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的;(九)連續6個月未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聯系的;(十)已進行就業登記的其他人員或各地規定的其他情形。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注銷其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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